根据《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重症慢性病管理办法>的通知》(驻人社医疗(2015)7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1 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工作。为保障门诊慢性病鉴定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一、鉴定原则门诊慢性病鉴定的原则是方便参保人员、集中鉴定,统一标准、严格程序,公平公正、接受监督,依规办事、严明纪律。二、鉴定对象此次鉴定对象为:新增城乡居民参保重症慢性病患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原政策执行)。三、鉴定病种1、慢性肾功能衰竭;2、异体器官移植;3、恶性肿瘤;4、糖尿病并发症;5、脑血管意外后遗症;6、心衰;7、支架植入术、心脏瓣膜置换术或冠脉搭桥术后;8、高血压合并症;9、帕金森病;10、阻塞性肺气肿;11、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2、肝硬化(失代偿期);13、结核病;14、精神分裂症;15、类风湿关节炎;16、系统性免疫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硬皮病);17、强直性脊柱炎;18、股骨头坏死;19、艾滋病机会性感染;20、双相情感障碍;21、偏执性精神障碍;22、癫痫所致精神障碍;23、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24、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四、鉴定程序1、申报鉴定符合上述24种疾病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携带2019年至今在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于2021年5月7日至14日到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保险办公室领取和填写《上蔡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申请表》,选择一家慢性病治疗定点医院。各乡镇参保居民选择定点医院为: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四个办事处参保居民选择定点医院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协和医院、恒春医院和仁爱医院鉴定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各一张。按照时间安排,2021年5月17日-19 日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审核合格材料及纸质表格(加益公章)上报县中医院医保科,进行复核。联系人:张光辉,联系电话:15839685789。2、公示监督经县中医院复核合格的重症慢性病患者,医保局将委托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村卫生室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3、待遇保障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鉴定人员名单电子版,上报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联系人:刘建坤,联系电话:15836603186。电子信息审核无误后,由县医保中心信息股负责批量导入医保管理系统,确保慢性病患者及时享受慢性病待遇。五、工作要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关系到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定点医院和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申报和鉴定工作。1、加强宣传。各单位要认真宣传鉴定工作的政策、意义、方法和程序,力求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2、精心组织。此次鉴定工作由县医保局统一领导,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牵头,县中医院具体负责鉴定,各定点医院要通力配合,确保鉴定工作顺利开展。3、严肃纪律。各单位务必严格执行上级医疗保险政策,严禁弄虚作假。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严禁乱检查、乱收费或搭车收费,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上蔡县 2021 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工作实施方案
上蔡头条
